本網記者李海球報道 根據國務院會議決定,從今年2月1日起,清理和規范一些涉企收費項目,將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的免征范圍由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,擴大到不超過10萬元。
新政實施后,渝水區地稅局集中組織學習相關政策,吃深吃透文件精神,確保答復問題的準確性和統一性。以分局為單位及時組織辦稅服務廳窗口一線人員學習領會政策,確保咨詢答復人員學在先、學得透、講得清。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輔導工作,進企業,入車間,通過QQ群、微信群等方式開展政策講解,并要求各管理所務必在征管系統里做好減免費備案錄入工作。為了減少納稅人“兩頭跑”,該局派出一名稅收管理員在征收服務局值班,協助解決在征收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,并及時收集納稅人意見,暢通反饋渠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