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記者李海球 通訊員何俊秋報道 商品賣出去了,商品的質量怎么樣?企業的服務怎么樣?如果出現消費投訴,商家該履行哪些法律義務?該提供哪些售后保障?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?近日,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走進步步高超市,宣講新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。步步高超市江西區域總經理、各門店店長、采購、銷售等30名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培訓。
工商人員圖解了缺陷商品召回、信息不得誤導、應當明碼標價、拒開發票違法、舉證責任倒置、虛假廣告追責、人身傷害賠償、精神損害索賠、嚴重侵權判刑、民事賠償先行等,大家認真聆聽、仔細記。宣講過程中,不時有聽課人員舉手提問:“請問,食品問題是按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處理還是按《消法》規定處理?”剛解答完,另一位同事急著舉手問:“我們購進的產品,有全套的手續,有的還是國家知名品牌,如果被抽檢出問題,經銷商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嗎?”一位年輕的小伙子等了許久,終于等到發言機會:“消費者皮膚過敏,說是毛絨玩具造成的,而毛絨玩具檢測明明是合格的,這個時候,經銷商怎么處理?”
“消費者投訴商家,說明商家確實存在問題:一是有可能是商品質量問題,商家就要及時處理,避免事態發展;二是有可能是服務問題,商家也要感謝消費者的投訴和提醒,及時改正,以優質的服務來贏得消費者的人心;還有一個可能,就是消費者的誤解,企業需通過耐心的宣傳和說明,解除消費者的誤解,重新贏得消費者的肯定。應該說,每一起投訴,都是消費者對商家的一次提醒,都是一次改進的機會,商家應倍加珍惜、妥善處理,而不是人為設置障礙,否則,不但失信義,更有可能失民心。”工商人員娓娓道來。
解說、提問、交流,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,這堂課給企業的高管們留下深刻的印象。他們表示,作為企業,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固然重要,而提高商品的質量和服務質量、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更是至關重要的,必須長期堅持誠信經營、守法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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